第一卷 后记
    这世上有两种小说。

    在写完之前就定下了标题的小说和,并非这样的小说。

    ……在我开始写出这样的后记填满页面时,突然停下了打字的手。因为有一股既视感。我有种感觉,这段话在哪里已经写过了。查了一下正好是十年前写的书的后记。我差点就不小心将和之前一样的话得意洋洋地写下来了。

    但是到这里已经打了好几行的文章删了又很浪费因此我就继续说了。总之世界上有两种小说,本书——在我最近的作品中非常少见地——是前者。在企划阶段就已经定下了标题。

    可怕的是,我的责编也是,从未提过一次标题的事情就完成了校对。正常来说无论什么样的作品都会说到一次标题。在原稿阶段还没定下标题或者标题完成度不高的时候会说「标题用什么好呢?」,即使对编辑来说标题OK的时候也会姑且说一句「标题用这个就好对吧?」来确认一下才是常理。这还是头一次什么都没说。而且编辑他,明明我没怎么说过,他却像是很久以前就定下来了一样干脆地用着『恋爱抽卡』这种缩写。不过实际上标题也长到想要简写它,也没有其他缩写的方法所以当然会这样,总之如此安产的标题即使回顾我执笔的历史也从来没有过。明明一直都这样就好了,我不止一次这样想过。

    但是安产的仅仅是标题,小说自身则经过了甚至不想回忆起来的曲折,才终于写完。

    一年前,我向电击文库编辑部提交的两本企划书是完全不同的其他东西,是幻想题材和情景喜剧题材。我首先开始写了这两本中的一本,编辑很喜欢的幻想题材,但是在写序章时就下不去笔了。我羞愧地转去写情景喜剧那边,但是那边也果然是刚写了三十页左右就卡住了。在我进退两难将两边都放着不管,逃去玩手游的时候,突然想到的就是这个『恋爱抽卡』的企划了。虽然这个来龙去脉实在是过于丢人,但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就像这样写在后记里了。

    但是,为什么要选择手游这一题材呢。

    当然是想着我玩得这么入迷,因此跟我一样玩得入迷的人一定会读我的书的。但是还有一个在这之上的更迫切的理由。曾经读过我几部作品的人们此时或许已经察觉到了。没错,是为了将抽卡的花费算作经费。

    毕竟我冲进去了很不得了的数额。若是能作为必要经费从收入里扣掉的话,退税也不再是梦想了。

    ……然而,这时我眺望着自己在玩的游戏里的角色一览,突然不安起来。我想起来的是数年前成为话题的,跟大量购入赛马券的人的退税有关的法庭审理(说得太详细就会变得很长,想知道的人请去google「外れ马券経费裁判【译注:好像没找到中文网站介绍这个】」)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为了抽到目标的稀有角色会使劲抽好多次10连抽,但大部分都是不中的。这个「没抽中的抽卡花费」是否能算作「为了抽出作为目标的稀有角色的必要经费」,这点就是我所怀有的不安。无论抽了多少发没中,也不会影响下一次抽中的概率,因此并没有对抽卡做出任何贡献,不能认同为必要经费……我认为很有可能做出这样的判决。

    到了那时我当然要坚决控诉。即使是为了世界中的废课金作家,我向你们保证,面对税务局也一步不会退让,持续战斗到最高法院。

    当然说是「没中」也并不是什么都没得到,而是可以获得低稀有度的角色,是不是可以算作抽出那个角色的必要经费呢,或许也可以让他们这样想。然而对手可是税务局,为了让我们哪怕多交一元税,肯定会带着毫无疏漏的理论武装而来吧。

    「你将其算作为了得到2星和3星的必要经费,但是却从来没用他们做过任务。而且全部都是男性角色或者动物角色因此从你的兴趣上来判断,你很明显也没有以疼爱插图为目的来使用他们。因此这和什么也没得到是一样的,无法认同其作为必要经费。」

    ……要是检察官在法庭上流畅地陈述起这个来那我一定会败诉。我方也想完美地用理论武装起来去面对他们。总之肯定会出一枚高稀有度的10连抽的话,其中9枚没中的可以算作是那1枚高稀有度必中的必要经费……对吧?

    正如之前所说,这次也深受责编汤浅大人照顾了。还有也请插画师橘由宇先生加上了非常棒的插图。请让我在这里表达深深的感谢。

    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杉井 光